锅炉主要规范及设计参数
名 称 单位 数 据 名 称 单 位 数 据
额定蒸发量 t/h 4 水压试验压力 MPa 1.65
额定蒸汽压力 MPa 1.25 额定蒸汽温度 ℃ 193
给水温度 ℃ 20 锅炉设计排烟温度 ℃ 轻油:138.71
天然气:133.81
锅炉本体耗钢量 t 6.65 锅炉辐射受热面积 m2 11.86
钢结构耗钢量 t 4.97 锅炉对流受热面积 m2 85.17
水容积 m3 6 锅炉省煤器受热面积 m2 18.91
设计热效率 轻油:92.75%
天然气:92.67% 燃烧方式 室 燃
排烟处过量
空气系数 1.1 设计燃料 天然气
安全稳定
运行工况 80%- 设计燃料低位发热量 轻油:35.438MJ/NM3
天然气42.917MJ/kg
燃料消耗量NM3 轻油273.71Kg/h
天然气331.73NM3/h 烟囱直径 400mm
总耗电量 15KW 烟囱高度 10m
燃烧器安装
⑴ 在将燃烧器固定在锅炉上之前,通过打开风筒检查,确保火焰传感器探针和点火电极正确安装到位。将法兰完全固定在锅炉板上,在之间放置由石棉垫。可以使用同燃烧器一起提供的4颗螺钉固定。燃烧器和锅炉之间的密封是不透气的。
⑵ 检查燃烧器、燃料管路、滤网、油泵、油加热器及各旋塞、阀门接头安装方向和位置是否正确,不能堵塞或泄露。
⑶ 对于有前烟室的中心回焰式锅炉,需用耐火材料制成的防护炉衬插在锅炉炉衬与燃烧头之间,该防护炉衬不能防碍燃烧头的排气。
⑷ 对于有前烟室的中心回焰式锅炉,当燃烧头伸出耐火面时,须燃料消耗量不能低于正常运行值的80%。
使用说明
1、 安全附件
⑴ 安全阀调整及校验
① 安全阀使用前送交当地锅检所进行检验和整定,按TSG G0001-2012《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》表 6-3规定进行调整。调整后,安全阀整定压力按下表,并铅封锁定。
额定蒸汽压力(MPa) 安全阀整定压力
≤0.8 工作压力+0.03MPa
≤0.8 工作压力+0.05MPa
0.8≤P≤5.9 1.04倍工作压力
0.8≤P≤5.9 1.06倍工作压力
注:具体整定压力值,见管路、仪表、阀门图图纸。
② 为防止安全阀的阀芯和阀座粘住, 应定期对安全阀做手动排放试验并定期进行调整和校验。
③ 切勿敲击安全阀上的任何部位,开启安全阀只能用阀上的开启杆。
⑵ 压力表
压力表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,其校验和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规定。压力表装用前应进行校验并注明下次的校验日期。压力表的刻度盘上应划红线指示出工作压力。压力表校验后应封印。压力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,应停止使用:
① 有限止钉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,指针转动后不能回到限止钉处;没有限止钉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,指针离零位的数值超过压力表规定允许误差;
② 表面玻璃破碎或表盘刻度模糊不清;
③ 封印损坏或超过校验有效期限;
④ 表内泄漏或指针跳动;
⑤ 其他影响压力表准确指示的缺陷。
⑶水位表
水位表应有指示高、低安全水位和正常水位的明显标志。
⑷ 压力控制器
压力控制器应参照TSG G0001-2012《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》表7-2的规定进行调整;不得安全阀较低整定压力值。具体调试方法为:压力开关顶部的右侧调节螺丝是直接调节上限切换值;压力开关顶部的左侧调节螺丝是调节开关的压差。相互关系为:上限切换值—开关压差=下限切换值